列入“黑名单”者两年内不能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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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20:07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郭光仪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莆田市药品监督局获悉,莆田市目前建立医药生产厂家、经营企业“违规黑名单”和“行贿人员黑名单”制度。凡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取消该企业2年内参加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资格,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向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厂家、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采购产品或接受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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