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司机要求复职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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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1:51 京华时报 | ||||||||
作者: 孙思娅来源: 两巴士司机因抢先进站肇事被开除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去年8月24日,两辆715路公交车为抢先进站发生碰撞,其中一车撞上路灯杆,致使45名乘客受伤,肇事司机宋会全和张宝利为此被北京巴士股份公司开除
宋会全称,依据崇文交通支队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张宝利应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他为此向海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仲裁委员会裁决巴士公司补发宋会全2004年9月至12月9日的基本生活费,但驳回了他的复职请求。宋会全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要求巴士公司撤消对自己的开除决定。 巴士公司向法庭提交了有宋会全签字的谈话记录,证明宋会全曾称自己“安全意识不强,想多拉(赚)票款,所以车速较快”、“不能让别人超我”。宋会全反驳称谈话记录上的签字不是他签的,但由于他没有向法院申请进行笔迹鉴定,也没有提供任何相反证据,法院没有采纳他的意见。 法官认为,虽然宋会全在交通事故中并不承担责任,但他鲁莽驾驶、开“斗气车”的行为,已经使车上所有乘客的人身安全面临威胁。因此,无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宋会全都违反了巴士公司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巴士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不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