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拿钱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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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3:5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宋岩实习生陈越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政府将给予资金支持。昨日,市外经贸委传出消息,《重庆市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已经出台,今年开始政府将出资帮助企业打开国际市场。 企业境外参展有资助
市外经贸委称,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支持包括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会,给予展位费、公共布展费、大型展品回运费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70%%;境外商标和专利注册,给予注册费用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注册费的70%%;境外的知识产权备案给予备案费的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备案费的70%%;给予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广告费的70%%。 另外,按照办法,经批准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处,将给予设立办事处开办费支持,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企业项目申请,每个项目给予支持的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申请资金支持有条件 不过,市外经贸委称,企业要提出使用市场开拓资金申请还得符合一定的条件,即企业在重庆市辖区内办理工商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对外贸易经营者或拥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有经营实绩,合法经营,近五年没有骗汇、骗税、走私等违法行为以及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和实施条件。 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可向市外经贸委提出申请,申报时间为一年两次,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2月28日和7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