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不得再产“涪陵榨菜”重庆市起草榨菜业首个强制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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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3:5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澜)昨天,记者从国家标准委员会对“涪陵榨菜国家标准审查会”上获悉,由我市起草的涪陵榨菜国家标准有望通过国标委的审查。 外地产“涪陵榨菜”属侵权 如果通过审查后,外地榨菜企业不得再产品冠以“涪陵榨菜”之名,否则属侵权。按
据涪陵区质监局局长胡晓苏介绍,涪陵榨菜去年获得了国家原产地域保护。由于榨菜行业没有国家标准,获得原产地域保护后,区政府便积极起草了国家标准,向国家质检总局申报。 “标准是载体,达不到标准就不合格。”胡晓苏称,标准出台后,不仅对外地企业有约束力,对涪陵本地的榨菜企业也有约束力。 烹煮10分钟口味仍不变 涪陵区副区长罗清泉称,涪陵现有榨菜企业数十家,比较分散,标准出台后将对企业有更高要求,企业将会提高自身产品质量意识,将涪陵榨菜做强。 记者了解到,新的标准中取消了苯钾酸钠这种榨菜中常用的防腐剂,而采用巴氏杀菌法来保鲜。为了保证涪陵榨菜的品质,在标准中还特别添加了“在沸水中烹煮10分钟,口味仍保持榨菜固有的嫩脆特色”一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