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干部雇凶毁容竞争对手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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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4:2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前日,浙江省国税局女干部雇凶向竞争对手泼硫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绍兴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4名人员(商立)死刑、(杜荀珍、王世林)死缓和(杜海珍)15年有期徒刑。
现年39岁的杜荀珍与朱某同为浙江省国税局人事处干部。2002年3月,两人分别被下派到湖州和绍兴两地的国税局挂职锻炼。去年7月,挂职期将满的杜荀珍与朱某一同竞争省国税局人事处副处长一职。杜荀珍失利后怀疑朱某从中作梗,便决定雇凶伤人报复。 2004年7月13日,杜荀珍找来妹妹杜海珍和在浙江经商的黑龙江人王世林商议报复行为。同年7月27日晚10时30分,受雇人员商立尾随回家的朱某至楼梯平台处,将硫酸溶液泼向朱某的面部后逃离现场。朱某的伤势经法医鉴定属重伤。据东方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