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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赠给他了 养老就黄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8: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受赠者称善意举动换来伤害

  樊某长期以来一直无偿照看着素不相识的孤寡老人龚婆婆,老人为了感激樊,将自己的住房赠予了樊某。然而当住房过户并办理产权后,樊这一爱心之举受到了质疑:93岁的樊婆婆告诉别人,樊某突然间变冷淡,对自己不再尽赡养义务了……

  龚婆婆今年93岁,是成都市九医院退休职工,樊某40多岁,某银行职员。没有子女的龚婆婆1977年退休后在长顺街分得一套30多平方米的公房。上世纪90年代初,龚婆婆认识了樊某,并认他为姨侄孙。当年,樊某给予了龚婆婆很多照顾。后来,随着房改政策的实施,樊某以龚婆婆的名义将长顺街那套房子买下。

  樊某的照顾让龚非常感动,她于2001年立下遗嘱,自己百年之后将长顺街的那套房改房赠予樊某,樊某应该将房屋出租得来的租金交给龚婆婆。2002年,龚婆婆的这套房过户给了樊某的女儿并在公证处作了公证。

  事情到了这里,本该有一个完美的结局,谁知却起了波澜。从2002年房屋产权过户后不久,樊某和龚婆婆之间关系逐渐恶化。龚婆婆最后寄宿在了九医院,由于曾经答应要为她养老送终的樊某不再来看望她,龚婆婆认为樊某骗了她的房,自己要把房子拿回来。

  “好心办坏事,我把自己笼起了!”樊某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有人从中作怪。樊某说:“她的房改房是我出1.5万元帮她买下的。房屋租金和赡养费只是没有每个月定期给她而已,但还是不定期地给了她的。”听说龚婆婆想要回房子,樊表示,这套房子他和家人出资了1万多元,而且这些年来他在龚婆婆身上最少也花了3万多元。“只要她把这5万多元钱还给我,房子就给她!”樊某说。

  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龚婆婆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杨炯实习生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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