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水硬性规定确保养老金连续七年无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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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9:29 人民网 | ||||||||
人民网南昌4月24日记者任江华报道:江西吉水县为确保养老保险金按时发放,该县早在七年前就开始将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封闭运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据悉,该县已连续七年实现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 据了解,为做好养老金发放监管工作,吉水县先后出台了一整套管理办法,并全部列入县政府制订的《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办法对养老金发放程序作了明确规
一、县财政局必须在有关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相应的收入过渡专户和支出专户。 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所收取并已存入收入过渡户的社会保险费必须在每月底以前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需支出必须于每月10日前向县财政局提出书面用款计划,县财政局审核后,于2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经办机构的支出专户上,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在每月15日前领到离退休费。 三、与此同时,该县财政部门还在县国库设立了“社会保障资金补助专户”,用于归集上级对社会保障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以及县本级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以确保专款专用。补助专户中的资金按月划转到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