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租起纠纷关阀停水进行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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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9:3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芦庄一区的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安置户住在过渡房内,被房管所停了水。而房管所认为,停她家的水是有理由的。 王女士说,她原本在前蔡墅巷有一住处,后因拆迁被安置在芦庄一区的一套过渡房内。由于她另有一个住处,把这套过渡房租给了他人。21日中午,芦庄房管所在多次与她就房子产权交涉不通后,把她家自来水阀关了。王女士又找到当初负责拆迁安置的有关负责人,
芦庄房管所姓杜的工作人员说,那套房子在房管所有备案,屋主是姓潘的老夫妇。这对夫妇都已去世,他们在没有接到任何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该房只能由原房主的子女支配。在王女士无证据证明她有权利享有该房的居住权时,目前房管所为了保护原房主的利益,要现入住户拿出有关法律证明,否则应立刻搬出该房。 眼看原房契将于今年12月到期,房管所催促王女士尽快解决此事,在屡次交涉不成的情况下,只得用停水的方式进行警告。当他第二天重新打开水阀时,发现已有住户把阀门私自打开,由于操作不当整个楼道漫水。 记者随后联系了一户一表办公室,负责人说芦庄一区已经过一户一表改造,水表应属于自来水公司所有,水阀必须由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许私自打开或关闭。(柳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