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士7月起申请赴台湾团聚定居须按指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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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0:2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四月二十三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内政部”二十二日宣布,七月一日起申请到台湾团聚、定居的大陆人士,于“入出境管理局”提出申请时,必须按指纹。 据《民生报》二十三日报道,台湾“入出境管理局”表示,有关大陆人士到台湾申请团聚、居留、定居应按指纹的规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早在两年前即已在法条中明订,但一方面受到经费不足影响、一方面则是机器设计及采购不顺利,加上人权争议,筹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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