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破获一起青少年抢劫杀人恶性案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1:09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4月24日电(记者刘大江)6名社会闲散青少年组成抢劫团伙,劫得一辆出租车,并将司机残忍杀害。近日,四川警方成功破获了这起抢劫杀人恶性案件。已被刑事拘留的6名涉案青少年中,除了为首的唐明浩已19岁外,其余均在14至17岁之间。 记者了解到,4月12日上午,四川中江县仓山镇双碑村村民在公路边发现一辆翻倒的捷达轿车,附近还有斑斑血迹。当地警方经过仔细搜索,当晚在距现场2公里外的仓山火车站
据唐明浩等人交代,4月11日上午11时,唐明浩等人携带匕首去抢出租车,其余人员在中江、大英两县交界处接应。当晚8时许,唐明浩等人在罗江县城以70元价格租用邵某的出租车,将邵某骗往中江,途中将其杀害。当晚11时许,唐明浩驾驶劫来的捷达出租车时不慎将车翻至坎下。几人将车上皮鞋和座垫套转移至距现场200米的山包上焚烧,并将邵某的尸体移至红苕窖内。(完)(责任编辑:廖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