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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陵县“七人普法团”活跃乡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1:28 法制日报

  陵县“七人普法团”活跃乡村

  日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妻子的陪同下,到山东省陵县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张某对执法人员说:“俺媳妇听了‘七人普法团’的法律知识讲座,回来后对俺说,按刑法规定,聚众闹事,情况严重的,最多要判7年刑,可主动投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只判3年……俺想争取宽大处理,早点出来跟老婆孩子好好过日子。”这是陵县组织“七人普法团”,进村入
户搞宣讲取得的显著效果。

  成立于去年4月的“七人普法团”,是陵县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建设“平安陵县”的重要举措之一。县人大从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抽调7名骨干,分别宣讲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7部法律,并以这7部法律为主,在各乡镇组织了50多人的法律宣传队伍。通过赶法制大集、上法制课、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逐乡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已组织法律讲座20多场次,赶法制大集45场,受教育群众约9.2万人次。

  “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是“七人普法团”的最大特点,某村村委会主任韩某,因私自砍伐本村2200余棵树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听了这个案例后,神头镇68岁的陈老汉马上回到家,对两个儿子说:“咱们地头上那50多棵树可千万别刨,得先到林业局办理采伐证,不然那就是违法。你看那个村主任,不就是吃了不懂法的亏吗!”

  凌仁 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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