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恒山:竞争性领域国企进退应由市场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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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2:45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深圳4月23日电(记者刘铮、李南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司司长范恒山23日表示,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既不能给予优惠政策予以保护,也不宜发布行政命令要求全部退出,其进退应完全由市场来决定。 范恒山在2005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说,在国有经济的分布面总体收缩和国有独资企业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是改革面临的一个重
范恒山还提出,保持国有资本在涉及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企业中的控制地位,视情况实行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或其他控制形式;建立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的责任制度和约束机制。通过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的市场遴选和强有力的激励与处罚制度,促使其对国有股权的维护和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真正切实负起责任来。 近年来,国有经济领域的改革沿着两个途径不断向前推进:一是结构调整,即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适当收缩国有投资的分布面,推动国有资本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二是制度创新,即按照股份制的方向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