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调解员当起“见习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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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3:21 扬子晚报 | ||||||||
本报扬州电 基层调解员也能当上“法官”。日前,扬州市创新基层调解员的培训模式,选送了80位业务骨干到法院见习法官承办民事案件,学习依法办案。 人民调解是当事人通过法院上诉以外,通过达成调解协议而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另一重要渠道。在当前营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人民调解的作用正越来越受到各地重视。
据有关部门介绍,在扬州社区、农村的村(居)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乡镇办事处的司法所这些人民调解组织内,目前活跃着大量直接面对群众的调解员,他们以化解民事矛盾为职责,其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调解效果和社会稳定,所以针对这些人员的业务培训也是势在必行。 扬州市此次选送的首批80名调解员,都是工作在基层调解组织的主任。今后他们将以每周2名,见习期一周的次序,轮流跟班具体法官,见习具体案件。在广陵区法院见习期间,他们将和法官一同承办民事案件,系统地见习各类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判决执行全过程。(张晨)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