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型工伤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3:21 扬子晚报 | ||||||||
本报泰州电 记者从近日在泰州召开的全省工伤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经过一年多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不断实践,我省新型工伤保险制度基本建立。 据了解,截至2004年底,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577.2万人,比当年年初增加了74.2万人,超额完成了全年扩面计划,全省参保人数位居全国第二。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我省及时对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和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
同时,充分利用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将社会保险费委托地税部门进行“五险合一”征收的办法,加大强制参保的力度,将凡是参加失业、医疗、养老、生育保险的企业,通过税务部门强制吸纳进来。对少数困难企业,允许先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做到了能够参加其他保险的,都要参加工伤保险,没有参加其他保险的,也能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已参保企业中民工参保少的特殊情况,加大对参保企业中民工参保情况检查,做到参保企业职工参保全覆盖。(赵晓勇)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