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恋人女儿索要分手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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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7:11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通讯员 谢廷飞 记者 周雪莲)4月22日早上,江津市一男子为了向前女友索取3000元“分手费”,竟然在江津市支坪街道办事处大庄村将前女友的女儿绑架。经过近20小时的努力,江津市警方破获了这起荒唐的绑架案,将人质安全解救。 小女生学校门口遭绑票 22日早上7时左右,江津市一小学12岁女生小艳(化名)上学途中,在学校附近被一名40多岁的男子强行拖上一辆摩托车带走。学生在校门口被绑架,学校赶紧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一边派民警前往现场调查,一边将情况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进行汇报。江津警方立即组织10余名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侦破。 绑匪是女孩母亲前男友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获悉一个重要情况:摩托男子在绑走小艳的时候,有一名学生目击了整个过程,摩托男子还将一张字条给了那名学生,让其转交给小艳的母亲刘某。字条上有“你这两天不回来,你本人自己负责,我就将她的手废掉”等字样。小艳母亲刘某也证实:数天前,她刚刚同男友邹开明分手。另外,数名目击者所描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也与邹开明相似,所有情况显示:邹开明极有可能就是绑架小艳的人! 绑架女孩为要分手费 22日上午11时,涉嫌绑架小艳的邹开明给小艳母亲打来一个电话,要她准备3000元钱取回小艳,不然就要废掉小艳的手。为了不让人质受到伤害,江津警方一方面让小艳的母亲用电话与绑匪周旋,一方面对邹开明的社会关系进行排查,搜寻其可能落脚的地方。 在接下来的十几个小时里,专案组民警搜寻了几个邹开明可能落脚的地点。23日凌晨2时30分,民警在江津市双福镇高福村其姐姐家,将犯罪嫌疑人邹开明抓获,成功救出了小艳。 经民警连夜突审,犯罪嫌疑人邹开明对与女友分手后心里不平衡,绑架小艳勒索3000元钱分手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江津市警方已将邹开明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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