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法规规范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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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1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拆迁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拆迁程序和补偿标准。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拆迁,必须取得拆迁许可证。其许可证的发放、拆迁工作量认定、价格评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手续和实施程序,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省重点建设项目拆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三杆”的迁移以及水、油、气管道、公路改移,由被拆迁的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拆迁,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经费,被拆迁人应在规定的拆迁时限内完成拆迁。 作者:屈金轶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