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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罚露天“方便”民工2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20 东方今报

  今报讯4月24日早晨,郑州市金水区祭城镇郑河村北面的一处工地上,3个农民工在工地对面的垃圾堆上方便,被旁边一烟酒店女老板罚款。烟酒店女老板称,这是无奈之举。来自周口太康县的老王在郑州市金水区祭城镇郑河村北面一处工地上从事高空作业。4月24日早晨6时许,老王来到工地上,突感内急,便就近跑到工地对面的一垃圾堆后面方便。不想,刚蹲下,就被垃圾堆东边的烟酒店女店主抓了个正着,并坚持要罚款,否则就去派出所。最后,老王给了女店主20元钱才算了事。同样被罚款的还有来自山东菏泽曹县的老李和来自周口
淮阳县的李阳(化名)。老李说,他是挖电缆沟的,不是工地上的人,不能进入工地用公厕,昨天肚子不舒服,就去了垃圾堆上方便。被抓住后,老李拿出20块钱给了店老板。“这20块钱是昨天刚领回来的。”老李说。想就近方便的工地工人李阳的遭遇更惨。被抓住后,李阳被店老板要求清理垃圾堆上的粪便。记者见到,垃圾堆北面竖着一块牌子:“禁止方便,罚款50元。”垃圾堆南面满是已经风干的粪便,气味难闻。再往南是两座大棚和两间砖房。店主李女士说,郑河村要整体搬迁,她和爱人还住在这两间砖房里。从工地开工以来,施工工人每天都在垃圾堆上大小便,弄得周围臭烘烘的不说,更苦恼的是她都不敢出门。李女士说,那块罚款的牌子是她爱人23日才竖起来的,此前也向工地有关领导打过招呼,但工人依然我行我素。“我们也知道农民工不容易,也是实在没办法制止他们才这么做的。”河南正方圆律师事务所主任钟鸣说,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主体才具备罚款资格,店主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罚款,李女士不知道该怎么制止;罚款,李女士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施工工人也是满腹怨言。双方都在期盼着能尽快解决此事。B线索提供陈先生奖金 50元

  作者:记者 袁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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