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涉罪不服逮捕检察院 首次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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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39 江南晚报 | ||||||||
本报徐州消息据彭城晚报报道:昨日下午,由于犯罪嫌疑人张某不服检察院的逮捕决定,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召开了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最终以人民监督员支持检察机关的决定而宣告结束,张某被当场逮捕。据悉,针对不服逮捕决定而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在徐州市尚属首次。 犯罪嫌疑人张某(女)原是徐州市某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执行局执行员。据检察
检察机关同时查明,张某还曾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收受办案单位和个人现金数万元。 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张某时,张某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同日,云龙检察院另行指定检察官对该案进行重新审查。按规定,云龙检察院决定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由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监督评议。来自徐师大法政学院、云龙区财政局等单位的3名人民监督员,分别就案件的细节和认为有疑问的地方,向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检察官逐一进行解答。昨日下午,人民监督员宣读了监督意见书,支持云龙检察院的逮捕决定。至此,针对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而启动的人民监督员程序,以人民监督员支持检察机关的决定而宣告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