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信访机构相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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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4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肖持刚)5月1日新的《信访条例》将正式实行,作为贯彻新的《信访条例》一个重要举措,我市今日向社会全面公布各级信访机构办公地址、接待时间、投诉电话等相关信访信息,使人民群众表达信访意愿的渠道更加畅通。 信访渠道的畅通,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的一个基础。新的《信访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
此次我市向社会公布的信访机构相关信息,分为市级信访工作机构、政法系统、市政府有关行政机构、区(县)级信访机构四个层次,人民群众可根据自己的利益诉求内容,以理性合法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向相关机构表达信访意愿,以提高信访事项的效率和效果。(各级信访机构有关信息见下表) 又讯(记者肖持刚)我市各级信访部门,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信访秩序为主线,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规范信访人的行为为主要方面,认真组织信访干部,学习、贯彻新的《信访条例》。 从3月下旬到4月初,我市已分四期对各区县信访部门干部、乡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市直部门的487名信访专(兼)职干部进行了培训。4月5日,又举办了《条例》专题研讨班,对区县和市属部门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法制科长和信访局长共120余人进行了培训。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信访工作机构的分层培训计划也在全面进行之中。通过学习、培训,各级信访干部表示:要把学习新的《信访条例》,落实到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上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