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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岛去年离婚率以倍数攀升 价值观改变与晚婚现象明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54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4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内政部”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台湾地区共有6万2796对怨偶离婚,与1983年时相较,足足成长近四倍之多。该份报告也显示,1983年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8.2岁,2004年则提高至30.7岁;女生则是从24.6岁提高至26.8岁,台岛内晚婚现象越来越明显。

  据报道,昨天“内政部”“户政司司长”谢爱龄在台湾妇产科医学会“人口政策--
为台湾的生命力把脉”研讨会中发表“台湾男女结婚生育年龄及结构变迁”报告资料显示,1983年结婚对数为16万288对、离婚对数为1万7528对,到了2004年,不仅结婚对数降至13万1453对,但离婚对数却以倍数攀升,增加到6万2796对。

  谢爱龄指出,从离婚人口的变化,可观察出台岛内民众对婚姻价值观的改变,至2004年为止,男性离婚人口已累计为32万4934人,占男性人口5%,较1983年足足增加近五倍。至于女性方面,女性离婚人口则1983年的6万3526人(占女性人口1.3%),至2004年已累计达39万1090人(占6.2%),显示台湾离婚人口逐年增加。

  据报告显示,1983年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8.2岁,去年则提高至30.7岁;女生则是从24.6岁提高至26.8岁,台岛内出现晚婚现象。此外,在生育年龄方面,女性平均生育年龄,第一胎生育年龄从1983年的24.1岁增为27.4岁,第二胎由25.7岁增为29.2岁,第三胎则从27.2岁增至31.1岁。总生育率上,2004年度更是创下新低,总生育率只有1.24人。

  据了解,为挽救台湾生命力,“内政部”也计划六月底提出“人口政策白皮书”,由各“部会”提出刺激生育的方法,像是生产补助津贴、夫妻扣除额的增加,希望有能力的台湾男女至少再多生一个小孩。

  (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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