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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访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1:14 兰州新闻网
新《信访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图)
  信访听证制度已在全国部分省区实施。图为2004年11月17日贵州省黔西县信访、土地、电力、公安等部门在老街村与群众一道召开信访听证会。新华社照片

  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同时废止。这次国务院对《信访条例》进行修订,增加了畅通信访渠道和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的内容;同时,增加了强化信访工作责任的内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还可以举行听证,以促进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问题及时得以解决。

  名词解释

  信访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解读一 五问题制约信访工作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群众信访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制约信访工作的主要问题是: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推诿塞责;信访问题处理层层转送,只转不办,责任不清,效率低下;对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监督力度不够;对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现行条例缺乏必要的规范。因此,根据信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现行条例及时进行修订。

  解读二 信访人可直面机关负责人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为信访人采用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违反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信访人可以在公布的接待日和接待地点向有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当面反映信访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可以就信访人反映突出的问题到信访人居住地与信访人面谈沟通。

  解读三 网上信访可直通北京

  信访人可以持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到信访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条例》规定:国家信访工作机构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为信访人在当地提出信访事项、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政务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或确定本地区的信访信息系统,并与上、下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信访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解读四 围堵国家机关将依法处罚

  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解读五 信访受理期内禁止重复信访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如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书面答复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解读六 重大疑难事项可公开听证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听证范围、主持人、参加人、程序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此外,信访人不服复查提出复核的事项,复核机关也可以按规定举行听证。

  解读七 接待信访作风差将受处分

  为强化信访工作责任,新《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都将依法受行政处分。

  作者:晚报记者陈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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