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演毛主席与人合影收费2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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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2:43 新闻晚报 | ||||||||
据新京报报道昌平老北京微缩景园外的漱芳斋饭庄,自称是扮演过毛泽东的特型演员孙某,在游客就餐间隙,装扮成毛主席,模仿其语言举止,表演节目。之后,游客可以到后院与孙某合影,每次交费20元。 部分游客觉得孙某装扮成毛主席非常不严肃,有损伟人形象;而旅游和工商管理部门由于没有相关法规,对此束手无策。
中年男子扮演毛主席4月13日中午,昌平老北京微缩景园外漱芳斋饭庄。游客纷纷入座进餐,随着《东方红》音乐响起,一位身穿灰白色中山装,高鬓角大背头的中年男子,微端左臂,踱着方步走上台来,用湖南口音向台下问好:“同志们,你们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人民万岁!” 女主持人介绍,台上此人为扮演毛主席的特型演员孙某,表演结束后,大家可以到后院和他合影留念。每次缴费20元,在漱芳斋饭庄后院,女主持人负责拍照,前后10分钟时间,三拨数十名游客与孙某合了影。“特型演员”经查名不副实 在随后记者的调查中,八一电影制片厂演员剧团办公室孙女士证实,在单位离休、退休、在职的演员名单中,都没有孙某的名字,“我们这里演毛主席的特型演员只有古月一人。”中央戏剧学院学生处周处长介绍,该校毕业生中没有人出演过毛主席。 饭庄自称经营策略昌平区旅游局管理科工作人员沈先生坦言,旅游局此前曾了解过此事,还曾以“扮毛主席不严肃”为由介入,饭店负责人则以企业经营策略予以解释。由于旅游管理法规没有相关条文,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法学人士说法不一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朱妙春律师认为,首先,孙某没有冒充自己是毛泽东,也就没有侵犯毛泽东的民事权利,扮演毛泽东的特型演员不是一种身份,也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经历,所以就没有侵犯名誉一说。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新教授认为,形象也是一种权利,孙某这种行为理论上构成侵权,但立法上还没有体现。作者:公冶祥波 耿小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