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生全国最大制售盗版高教图书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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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4:0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付中 实习生 贾鹏 通讯员 吕国玉 谭淼) 新版高教自考教材刚刚面世1个月,就被不法书商王伟等12人疯狂盗版了近30万册。 记者从海淀检察院获悉,王伟等9人已于近日被检方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被先行起诉的孙敦胜等3人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据了解,该案为全国最大的一起制售盗版高教图书案,同时也是自“反盗版”司法解释开始实施后,本市法院首次援引该解释作出的有罪判
最新消息 盗版最高判7年 司法解释被援引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调查,最终确认新版高教自考教材中的20多种书籍被盗版,盗版书在海淀图书城的一些书店里卖得很火。随后,海淀警方与区“扫黄打非办”经过联合调查,最终将这一分工明确,产、供、销一条龙的地下盗版图书销售网络一举捣毁,先后抓获制造、销售盗版图书的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盗版高教自考教材及辅导材料近30万册,图书定价合计高达500多万元。据嫌犯交代,这些盗版高教图书除部分直接在书店零售外,大部分盗版书都以2至3折的低价批发给海淀图书城的其他书店或销往全国各地,每天销售额平均在10万元左右。 近日,海淀法院对被检察院先行起诉的孙敦胜等3人非法制作、销售盗版自考书籍12.5万余册案作出判决,对3人处以有期徒刑4年到有期徒刑8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1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 海淀检察官谭淼告诉记者,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审议通过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侵犯著作权的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复制品数量达到1000张,就已达到起刑标准。如果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5万元或复制品数量达到5000张,将会被判处3至7年的有期徒刑。“法官正是根据这一规定,对孙敦胜等人作出如上判决。与以往相比,既降低了定罪的门槛,也加大了刑罚力度。” 实地采访 大学生们图便宜 乐意“知假买假” 今天上午,记者在海淀图书城随机采访了多名大学生,他们对盗版书的“宽容大度”超过了记者的想象。 这些经常来海淀图书城买学习用书的大学生们告诉记者,其实哪儿有盗版书,哪些书是盗版书,他们都心里有数,只不过为了图便宜,并不太在乎“真假”。“盗版书要比正版书便宜不少,比如有些自考书,盗版的甚至能打到5折。考虑到价格,印刷错误就可忽略不计了”。 权威说法 自考用书成为盗版书“主打” 海淀区文化委员会刘科长告诉记者,一直以来,高教自考用书始终是盗版图书中的“主打产品”。“每年六七百万的自考报名人数,使自考用书具备一个非常固定的消费群,不像文学书那样存在读者品位上的差别。另外,自考的教材种类多、范围广,一套教材出版后往往几年不变,这些都使得盗版自考教材的销售风险变小,利润空间却很大。” 据刘科长透露,这起盗版图书大案之所以会发生在海淀区,更多的是地缘原因。“海淀区是文化教育中心区,全国一半的自考教材都是在海淀区出版的,因此,发行这些图书的第一手信息往往为那些盘踞在海淀的不法书商所掌握。” 此外,刘科长还称,由于盗版图书属于智力型犯罪,需要较高的文化素质,故盗版图书案的被告人具有大学以上高等学历的不在少数。“据我了解,这起大案中就有至少2人是大学毕业生,其中一人毕业于海淀区一所著名的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