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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万多人工作易“中毒” 我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拉开序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4:13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莉通讯员何文倩报道昨日,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与各区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国家卫生部的有关精神,在全市设26个点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知识,拉开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月24日~5月1日)活动的序幕。

  据市卫生监督所一位专业人士介绍,我市能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数众多,工作中直接接触三氯乙烯、正已烷、苯系物等毒害物质的人数更是高达26万余人。由于部分企业不
重视职业病防治,为获取最大利润,不惜以牺牲工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从而使工人因长期在不合规范的工作场所作业而患上职业病。

  事实上,职业病并不可怕,只要防护得当是可以避免的,该专业人士强调说。例如防止三氯乙烯中毒,只要相关企业在操作岗位和清洗房设置并起用机械抽风排毒设施,作业工人佩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就可以有效防止三氯乙烯中毒的发生。2004年,我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将三氯乙烯确定为重点整治项目,要求相关企业和作业工人做好防护措施,效果明显,三氯乙烯的年发病数直线下降为5例,死亡为1例。

  何为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这一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类115种疾病。

  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

  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

  作者:本报记者陈莉通讯员何文倩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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