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务员法草案“二审”有望表决 工资差距要缩小退休沿用老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4:15 深圳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旭东张宗堂)公务员法草案4月24日下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基本可行,建议会议进一步审议后争取通过。

  公务员范围更明确

  关于公务员定义的表述,再次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修改为:“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胡光宝说,法律委员会还建议将草案中“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考核、监督等,法律或者有关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修改为:“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可对上级错误决定说“不”

  对于草案原来规定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经研究建议改为:“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有错误的,可向上级提出改正或撤销该决定或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命令,或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该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不得免责。”

  工资水平不与企业挂钩

  草案原来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胡光宝说,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这一条规定中“并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基本平衡”一句删去。

  一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提出,国家应逐步缩小不同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差距,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的待遇。还有委员建议,公务员的工资实行属地原则。

  公务员职位分成三大类

  据此,再次审议的公务员法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现行退休制度不作变动

  对于公务员的退休年龄如何规定,研究认为,目前社会就业压力很大,现行的退休制度符合现阶段公务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建议对草案上述规定不作修改。

  作者: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旭东张宗堂 发表评论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