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宋留根团伙涉黑案九名主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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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5: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4月25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今天上午,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许昌市魏都区对罪犯宋留根、马献州、张广明、刘慈恩、王海军、刘文贤、刘强、陈华、王明军执行死刑。 自1993年以来,罪犯宋留根、马献州伙同郝洪山(已判刑)纠集两劳释放、解教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留根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述死刑罪犯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上述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牛书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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