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涉黑第一案”主犯宋留根等被执行死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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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6:14 新华网 | ||||||||||||
罪犯宋留根、马献州伙同郝洪山(已判刑)自1993年以来,纠集两劳释放、解教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以宋留根、马献州、郝洪山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该组织结构紧密,人员众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和固定成员,有一定的组织纪律和分工,依托其开办的托运部,霸占市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郑州市友爱路布匹批发市场、郑州纺织品大世界、郑州二环路水果批发市场等,获取非法利益。该组织拥有枪支弹药,以暴力威胁为手段,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上述罪犯情节恶劣,罪行严重,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宋留根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述死刑罪犯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上述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任编辑:余申芳)(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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