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控“填海造地”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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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7:27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4月25日电(记者董振国)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介绍,山东省今年将严格控制填海造地活动和侵占破坏近海岩礁带行为,遏制目前过快、过热的围填海活动。 据了解,山东省今后将严格控制围填海和开采海沙活动,从事围填海和开采海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依法向海洋、环保主管部门报批,并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特别要严格控制用于开发区建设的大范围填海
据介绍,山东省还进一步加强海沙开采管理,科学划分并定期公布海沙禁采区、禁采期,限制在距海岸线12海里以内开采海沙。军事用海区、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范围、航道、锚地和重要海洋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栖息地及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区等禁止开采海沙。(完)(责任编辑:姚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