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侦破一起尾随银行提款人员杀人抢劫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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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9:11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岛4月25日电(苏万明、王建华)青岛市公安机关日前成功侦破“2·24”尾随银行提款人员、杀人抢劫巨款恶性案件。 2005年2月24日15时30分,青岛市李沧区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恶性案件。3名犯罪分子在振华路、重庆中路立交桥西侧一处汽车修理厂内,将青岛某公司会计张某杀死在车内,劫走现金50万元后潜逃。
由于这一案件社会影响大,被列为山东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案发后,青岛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了局长王永利任总指挥的指挥部,启动全市应急堵控网络,进行堵控查缉;副局长李留胜则带领刑警支队、治安支队、李沧分局等单位的300余名民警,组成“2·24”专案组;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局有关人员也专程赶到青岛一同侦破。 公安机关先后排查住户82万余户,人口141万余人。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专门工作同群众路线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4月10日,专案组民警侦查发现,郭利刚(男,19岁,黑龙江省佳木斯人)、张传国(男,31岁,吉林省白山市人)、段士财(男,41岁,黑龙江省绥化市人)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过缜密分析,专案组组织多个追捕小组前往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地区进行抓捕。4月13日、14日,在佳木斯、通化等地公安机关协助下,分别将犯罪嫌疑人郭利刚、张传国抓获归案。目前,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段士财仍在逃。 针对储户在提款后被抢夺、抢劫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青岛市公安机关建议:一方面加强宣传,帮助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提巨款时多人同去、向银行提出在相对独立场所办理手续、请银行方面提供有偿送款服务等;另一方面应加强银行营业场所安保措施,将金融网点列为警车巡逻的重点区域。(完)(责任编辑:孙佳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