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卫生行政执法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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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9:34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4月25日电(王丽艳)青岛市酝酿已久的卫生行政执法改革拉开帷幕。市卫生局近日宣布,从现在起,实施卫生行政许可权、监督检查权、执法稽查权的分离,以达到提高效率、规范行为、加强执法的目标。据悉,此种改革在全国属首创。 青岛市卫生局局长曹勇在接受采访时说,青岛市的卫生行政执法改革近几年经历了“三步走”:第一步是1999年6月,青岛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分离,把原市
原来由市卫生局有关处室和卫生监督所共同承担的卫生行政许可职能,今后将由市卫生局独立承担,卫生监督所不再承担卫生行政许可的初审工作。市卫生局已组建了卫生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具体承担各项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核及相关办理工作。这个大厅现位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院内,由市卫生局相关处室负责管理。 原来由市卫生局相关处室和市卫生监督所共同承担的卫生监督执法,今后将由卫生监督所承担,卫生局相关处室不再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的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同时,强化对内执法稽查工作。市卫生局将抽调人员组建卫生执法稽查办公室,负责对卫生行政许可和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稽查。 青岛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这种改革实施后,以前通常要经过七八个环节的卫生行政许可办理,今后只需3个环节就可办成,大大提高了效率。另外,监督检查和执法稽查的力度也将大大加强。此项改革将有助于建设行为规范、执法公正、办事高效、运转协调的卫生监督体制,逐步建立“一门受理、服务规范、方便快捷”的卫生行政许可模式,“综合执法、反应迅速、监管到位”的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和“措施落实、约束有力、奖优罚劣”的卫生执法稽查模式。(完)(责任编辑:姚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