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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公里”之争:市民出入新城区要坐贵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0: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零公里”之争:广州52条公交线面临加收“规费”申请提票价

  本报讯记者林翎报道:同样在市区营运,穿行新城区的公交线要缴公路规费,在老城区营运的则免征。广州一些公交公司为此向有关部门请示,对52条穿行于新城区的公交线票价进行调整。记者前天从交通部门获悉,此事已引起交通、物价部门关注,他们将对此进行调研。

  广东省交通厅等部门去年年底发文,今年7月1日起短途公交化班车将缴交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

  “零公里”原是用来区分公路和市政道路的一种提法,零公里以外是公路,零公里以内是市政路,属市区范围。由于近年广州市区扩大,特别是花都、番禺设区,使不少原公路也成了城市道路。在零公里外新城区行驶的公交线也在急增,它们正是这一规定的征收目标。“同是行驶在市区,为何待遇却有差别”,有公交公司对此表示不服。省交通厅近期就此给广州市道协的答复说,公路管养的资金来源是公路规费,主体是交通部门,而市政路的管养主体是市政部门。虽说一些公路纳入了不断扩大的城区,但管养主体和资金都没变,因此这部分公交车仍应缴交公路规费。

  据统计,该规定涉及10家公交公司,受影响线路52条、车辆688辆,相当部分跨行公路长度在10公里以下。以33个座位计,一辆公交车每年要交客运附加费至少22176元、养路费约6000多元。公交公司认为,这些线路中的相当部分是公益性的“村村通公交”线路,本来就因客源不多而亏本经营。广州市近十年未变的公交票价中,并没有包含公路规费。特别是客运附加费本应由乘客缴交,由经营者代缴,故应列入票价中由公交公司向乘客收取。

  公交公司和市道协近日递交的请示认为,市区范围扩大,“零公里”范围也应作相应调整。这一问题,其他省市城市化进程中也有遇到。撤市改区后,有关省有关部门也曾考虑将市区内的公路归入市政路,但因种种原因而未能实行。

  不少市民认为,“零公里”问题既然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应由政府协调解决,不该由乘客“埋单”。

  (报料人阮先生,三等奖100元)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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