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教材侵权案历时数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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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3:00 新闻晨报 | ||||||||
1996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就新东方学校擅自复制TOEFL考试题一事对其进行了检查,并责令其停止侵权。后新东方学校停止使用TOEFL考试资料,并主动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TS)联系,商谈有偿使用TOEFL考试资料问题,但未获答复,遂继续向学生提供TOEFL考试资料。1997年1月,北京市工商局再次对新东方学校进行检查,并扣压了《TOEFL全真试题精选》等书籍资料。
2000年11月,宣武工商分局对新东方学校进行稽查,并扣留、封存了部分涉嫌侵权书籍,其中包括《TOEFL系列教材听力分册》等。2001年1月,美国ETS、 GMAC以侵犯著作权及商标权为由,将新东方学校告上法院。2003年9月27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交法院销毁;登报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诉讼费用人民币1000余万元。新东方对此提起上诉。 2004年12月27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新东方侵犯著作权的指控成立,侵犯商标权的指控不成立。新东方的赔偿数额为人民币640余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