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大众媒体公布官员财产”(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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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3:10 新京报 | ||||||||||
对话建议人 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应邀列席会议,阐述提交议案理由 新京报:你今天发了几次言,谈了什么? 王全杰:上午和下午分别发言一次。第一次主要谈了领导干部资产应当公布的理由,介绍了议案的情况,讲了10分钟。第二次是下午快结束时,我讲到应当在公务员法草案第二章第13条公务员义务的第8款,在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之后增加一句话:按规定申报个人财产,接受人民监督。 新京报:据我所知,中办和国办早在1995年就发布了领导干部申报财产的规定,也就是说领导干部已经在申报个人财产了,你为什么还一直强调领导干部资产应当公布? 王全杰:我来自基层,当前老百姓最痛恨官员贪污腐败,最关心的是如何反腐,如何用制度和法律来规范官员的行为。国家现在的规定只是申报财产,但没有公开官员的财产。比如说,你有三处房屋,但是你说只有2处,你的上级部门也许不会查也不好查,但是你的邻居会知道,会举报。不采用公布的办法,人民就难以监督。目前世界上90多个国家实行这种办法,我国也应该实行。 新京报:应该怎么公布呢? 王全杰:通过大众媒体来公布官员的财产。 新京报:你提出的建议原则,没有明确哪个级别的官员要公布、如何申报和公布等具体内容? 王全杰:是的。公务员法中只能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这为今后留下了立法依据。具体的内容应当由国务院出台细则。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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