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环保风暴”首次刮向环评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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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3:48 东方早报 | ||||||||
继向环保违规企业动刀后,近日浙江的“环保风暴”刮向了3家环境影响评价中介单位。此前,该局已陆续通报了66家严重污染企业和15个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第一关,是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和开发活动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报告,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此次被通报的3家环评单位及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是: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编制的《长兴泰格电源有限公司稀土硅盐蓄电池、富液式免维护蓄电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宁波正源电力有限公司三期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所编制的《浙江永利热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这些单位的“环评”报告的主要问题有:标准引用有误;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不全面;对现有工程和拟建工程的“三废”排放情况未详细分析;项目环保措施的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内容粗糙,环保投资估算不可信;数据错误等。 浙江省环保局已要求这3家环评中介单位在一个月内整改,并视整改情况对其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昨天,该省环保局宣教科负责人称,一些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社会中介出具的不负责任的报告,是个别环评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在某种程度上会误导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