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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自驾游须签“责任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3:5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潘一丹)开展自驾车旅游项目,须书面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昨(25)日,成都市旅游局召开通气会强调了“五一”黄金周安全,并针对自驾车旅游提出要求,旅行社开展自驾车旅游项目,不宜签订《四川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但必须书面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市旅游局昨日还对“2·13”自驾车旅行团事故作出处理情况通报,两家违规旅行社遭
“理抹”。2月13日,一车牌号为川A38179的切诺基小客车在泸沽湖路行驶途中坠河,造成2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四川蜀都国际旅行社由于存在违规行为,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等,被责令整改、清理整顿所设门市部,和同为违规旅行社的四川天地综合旅行社一起受到全行业内通报批评,还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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