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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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3: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据新华社电昨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向宋留根、马献洲、张广明、刘慈恩、毛海军、刘文贤、陈华、王明军、刘强等9人宣布宋留根一案的终审判决书及执行死刑的命令。当日8时50分许,宋留根等被带出法庭,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月21日对“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特大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宋留根等9人被判死刑,其中主犯宋留根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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