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护路面各方“都有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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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何骏)昨日,由重庆市交委、市公路局组织召开了“暂停319国道彭水县城至共和段收取车辆通行费”听证会。据悉,市交委将依据听证会的内容于近期作出是否停止收费的决定。 听证会上,收费单位重庆银都实业集团公司拿出了1998年签订的协议,陈述自己未修路的理由。原来,彭武路收费权是1998年3月28日转让的,当时彭水县交通局下属的彭水苗族
对此,彭水开发公司称,按照国家2004年颁布的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谁收费谁养护,国家不能包办代替,因此,该公司不修路是符合规定的。不少司机称,“若路况仍然这样差,我们支持停止该路段收费权。” 一方有凭有据,另一方又有国家条例支持,彭武路到底该不该停止收费?它是否会成为第一条因达不到收费等级要求而停止收费的高等级公路呢?据了解,市交委近日将作出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