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下发通知 领导干部操办婚宴需请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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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6:32 生活报 | ||||||||
本报25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纪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借婚庆事宜收钱敛财问题的治理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带动和引导全社会文明节俭办婚事习俗的形成。省纪委向各市地党委、纪委,省直各厅局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下发通知,提出集中一段时间,对领导干部借婚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这股歪风。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要限定在亲友范围内,提倡从俭办婚事。不准
通知强调,严格审批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的,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办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15天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申报,说明办理婚庆事宜的时间、地点、形式、参加人员与办理者的关系、用车情况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经审批后方可进行办理。县以上纪委要严把报告登记和检查关,严格审批程序。对按规定报告的,要跟踪监督,防止出现违规问题;对隐瞒不报并且超范围、超规模操办婚庆事宜的,要从重或加重处分。(本报记者 员继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