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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叫停民间集资合作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07 大连日报

  本报讯(记者仇宝红见习记者张宁)针对近一段时期,我市民间出现的由个别社会自然人发起的组建住房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的问题,昨天,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正式下发文件,叫停这种由社会自然人发起的民间集资合作建房行为,同时也不允许那些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以集资形式筹集资金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建的行为。

  今年1月20日,一位自称“房先生”的所谓集资建房“发起人”在媒体上正式刊登拟建
我市第一家住房合作社的广告,后来又召开了合伙建房说明会。由此,民间集资合作建房成为我市百姓关注和议论的热点问题。很多百姓纷纷通过电话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询问其合法性。对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首先咨询了国家建设部。国家建设部开发处的答复说,依据国家文件,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参加对象和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者房地产开发经营。关于社会自然人从事集资、合作建房问题,国家建设部的答复是,社会自然人搞集资、合作建房,不符合政策,结果都走向房地产开发,应按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社会自然人搞住房合作社,会产生很多问题。群众对房价过高有想法,想通过集资、合作建房降低房价的愿望可以理解,但要提醒群众预防非法集资风险。

  随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又邀请了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委、市城建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就社会自然人是否可以搞住房合作社问题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认为,社会自然人搞住房合作容易出现很多问题,如住户进住以后的维修管理等善后工作无人管,容易引起诸多社会问题;对发起人监督管理难,易出现非法集资和投资风险等不稳定因素。因此,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我市应叫停民间集资合作建房。

  对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正式下发了《关于我市社会自然人组织住房合作社情况及处理建议》的文件,正式叫停我市民间集资合作建房。在叫停的同时,文件还要求有关部门应加强监控,对社会自然人组织住房合作社已形成的建房存款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尽快返还出资人。

  据悉,为了实现住房的有效供给,今年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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