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绝对服从”是新的行政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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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1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公务员法草案中的一些新规定,意味着公务员对上级错误的决定和命令可以说“不”,这从本质上摒弃了下级无条件“绝对服从”上级的传统行政理念,是政治文明的进步。 4月25日《齐鲁晚报》报道,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在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说,一些常委委员、地方、专家认为,公务员法草案中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的条文,规定过于绝对,为防止执行上级违法或者错误的决定、命令而对公共利
这意味着公务员对上级错误的决定和命令可以说“不”,从而摒弃了下级无条件绝对服从上级的传统行政理念。 也许人们还记得,在今年1月召开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就公务员法草案向会议作说明时说,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否则,将被视为违反纪律的行为受到行政处分。公务员法草案的这一规定,当时受到有关专家和媒体的广泛质疑。 人们质疑的理由很简单,所谓“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有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从实践层面来看,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有些“对抗”是健康的,会产生积极的效果。比如,在湖南嘉禾违法拆迁案中,如果被迫参与其中的公务员们能勇于“对抗上级决定和命令”,当地政府就不可能有那么大的社会动员能力,也不可能给老百姓造成那么大的损失。因此,抽象地要求公务员不得对抗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对复杂社会政治生态的简单化认识。 这次提请人大常委会表决的草案,不再要求公务员无条件地服从上级的决定和命令,这对树立现代行政理念,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它使公务员本人对法律责任的独立承担得到了强化,有利于培养公务员最终对法律负责的现代意识,从而使每个公务员都能成为维护法律尊严的强大动力源。如果每一个公务员都能顶住压力对法律负责,无疑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巨大推动力。 其次,强调公务员要把执行上级的决定命令和承担法律责任统一起来,有助于优化政治生态,无疑是对政治文明建设的贡献。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客观上弱化了权力的绝对性,不但能从根本上淡化等级观念,也将使行政系统更加开放,更加富有灵活性、适应性和创造力,能最大限度地激活公务员对社会实质正义的关怀和追求,也能最大限度地抑制官僚习气和特权意识的生长。 公务员法草案的新规定,从本质上摒弃了下级无条件“绝对服从”上级的传统行政理念,是政治文明的进步。 助考热线:0531-5752051 6905573 郭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