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须设政务公开领导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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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27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新华社25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意见》分为五部分,分别就提高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形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法规制度,以及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等予以明确规定。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