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主管领导与副市长签防火责任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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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29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岳巍)区长、局长向市长签署责任状,加强消防管理,施行责任倒查制度。这意味着如果发生事故,签订责任状的领导是要负责任的。 在昨天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沈阳市的18个区(县)市和53个市直机关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和副市长刘和在责任状上签了字。
沈阳市整治消防隐患第一战役已经接近尾声,头100家隐患单位已经有96家整改完毕,第二战役也将在“五一”黄金周之后择机而动。 据了解,2005年第一季度的火灾各项指标明显减少,全市发生火灾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2%,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市从年初开始的各专项消防检查和消防隐患整改第一战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