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动基础教改出台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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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4月25日讯(记者姚莉莉)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为更好地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刚刚出台的《2005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招收新生,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 《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新生,必须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注册入学
七年级招收新生,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学的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海口、三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和特长班。 《意见》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各市县(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作者:姚莉莉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