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向流浪人员提供救助 处罚强讨恶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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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4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杨磊见习记者杨慧霞通讯员周钢)对妨碍交通秩序、拦路乞讨、强讨恶要的流浪乞讨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昨日,武汉市政府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对救助和管理流浪乞讨人员负有主要职责,并明确了各自的分工:民政部门主要接受流浪乞讨人员的求助;公安部门对妨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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