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将用3年时间对公务员进行公共管理培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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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8:07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 (记者庞纯钦)从4月份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事厅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凡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要调整岗位。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今年全区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培训采取“8+X”模式开展,“8”就是公共管理(MPA)专业8门核心课程,“X”就是各部门的若干专业课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相关课程(具体培训及考试对象、内容详见附表)。参加培训的人员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
培训对象 内容 时间 培训方式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和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中的处级(含处级)以下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8+X”课程 “8”包括公民与政府,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管理学(含公共危机管理)、公共经济学、公共人力资源管理与国家公务员制度、行政法学、行政伦理学、电子政务;“X”为各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的专业课程2005年4月启动至2007年底结束,每年培训2至3门课程 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现代远程教育;利用多媒体或配发教学光盘;举办专题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利用电台,电视台等;与高校联合举办脱产或半脱产骨干培训班;开设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学位培训班 备注 区直属机关主要采取现代远程教育方式培训附表二:考试 考试对象 考试形式 时间 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培训对象)实行全区统一命题,采取开卷形式,每年安排一次补考各地分别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时间 备注 区直属机关的考试时间由区党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厅确定 作者:庞纯钦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