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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域名起纠纷 乐清市民告赢英国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8:47 温州新闻网

  温州新闻网4月26日消息:乐清市民林某注册的国际顶级域名cpa.biz,与英国一家公司的有关商标相同,美国国家仲裁会所将该域名裁决给英国公司。林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市中级法院经过近两年的审理,一审判决确认域名cpa.biz为林某所有,近日该英国公司签收了市中院的判决书。据悉,此案是我省审结的首例国际互联网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2002年3月27日,林某通过北京某公司注册了国际域名cpa.biz。次月26日,英国的计
算机专利养老金有限公司以该域名与其在美国、英国等国家注册的第935类和第42类与知识产权有关的CPA商标相同,构成恶意注册为由,向美国的国家仲裁会所申请域名争议裁决。同年7月25日,美国国家仲裁会所将域名cpa.biz裁决给该养老金公司。为此,同年10月21日,林某向市中院起诉,认为其合法诚意注册域名cpa.biz,依法应受到保护,该养老金公司已构成反向抢夺域名,故请求法院确认域名cpa.biz为其所有。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域名注册人只有在对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的情况下,才可能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侵害。林某提供的证据表明,其注册许多域名是为了开发相关的网站,而不是要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自己的域名。同时,由于该养老金公司提出异议,林某至今没有使用域名cpa.biz,因此不存在林某恶意使用域名cpa.biz的情形,况且“CPA”是一个普通的英语术语,为“注册会计师”的意思,公众对这类公共资源的正当使用并不被法律所禁止。即使该养老金公司在美国、英国获得CPA注册商标,其亦只获得相应类商品及服务在特定国家的商标专用权,并没有获得对“CPA”的垄断权。因此,林某注册、使用域名cpa.biz合法,没有构成对该养老金公司权利的侵犯,遂做出上述判决。(温州日报记者周永旭 通讯员 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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