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诈”称被撞 索赔1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8:58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时新)“不赔1万元,车就不能开走!”昨日上午,在南坪汽车站对面一站台前,一名自称被一辆321路公交车“严重撞伤”的男子,拦住该车1个多小时,该车为此停运两个多小时,最终还赔偿了该男子300元钱。 该车司机赵师傅说,昨日上午9时30分左右,他驾车驶离南坪汽车站对面的站台时,一20多岁的年轻人突然倒在公交车前面,说是被撞到了,他连忙停车下来查看。该男子说自己
其后,公交公司提出“伤者”先到医院去鉴定伤情,然后再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被撞的年轻人死活不肯去医院,坚持要求“私了”。 公交车始终无法驶离现场,直到重庆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第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被撞”男子带往派出所处理,该公交车已停运两个多小时。 在派出所里,民警要求“被撞”男子拉开裤管,看伤情后送他去医院医治。可该男子始终没有让民警看他被撞伤的腿,后来干脆说“车祸”让他的脚“触到气了”,就凭这一点,公交车司机就得赔。公交公司有关人员要求送该男子去医院验伤,但该男子后来又提出说他800多元的“花花公子”运动裤在“车祸”中受损,不说赔1万,至少也要赔几百。 昨日下午,记者从公交公司获悉,公交公司最终赔偿了该名男子300元了事。(奖励报料人李先生5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