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黑龙江省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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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08 黑龙江日报 | ||||||||
首批纳入试点的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外事办三个部门,共涉及非税收入项目40类。年底前将在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人事厅和省人防办五个部门推广。 日前,我省省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正式启动,首批纳入试点的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外事办三个部门,共涉及非税收入项目40类。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在法治社会
的确,财政管理上的漏洞,或者说政府“钱袋子”进出行为的不规范较为明显地存在于我们的社会和经济生活之中。此次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模式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目的就是从源头治腐。 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应时而动 “现行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影响了部门预算、综合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深化,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的政府收入体系不相适应。”日前,省财政厅厅长李继纯谈起现行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方式感觉十分沉重。 据介绍,现行的非税收入收缴主要由各级执收执罚单位通过收入过渡账户层层分散进行,这种收缴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其弊端十分明显。比如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和预算外专户的时间延滞;执收执罚单位截留坐支、挤占挪用、私设“小金库”;擅自扩大或降低收费标准;自立收费罚没项目;预算内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不按照财政批准的预算外收支预算执行等等。 “无论从非税收入在政府收入中所处地位,还是从提升管理手段、遏制违纪违法问题、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源头治理腐败的角度来看,对非税收入实行以‘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为模式的制度改革意义十分重大。”李继纯如是说。 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简单概括为建立以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为源头,以代收银行为桥梁,以财政对非税收入的综合管理为核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构架“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据了解,省政府已经下定决心改革现行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此次省级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已经被列入省政府2005年重点工作之一。 实施票据“智能化”改革 目前的收费罚没票据共计32类逾百个品种,由于财政部门管理的手段落后,无法实现对每张票据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监管,票款不符、使用非法票据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票据是非税收入管理的源头,为了在源头上把关,在这次改革中我省将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取代现行大部分收费罚没票据应对非税收入票据进行改革,改革后的收费、罚没票据与人民银行批准的《黑龙江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行二票合一。财政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实现对执收执罚单位已使用票据的即时核销,真正实现票据源头管理的作用。 先行试点稳步推开 据了解,我省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即:先行试点,在总结经验、完善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目前,省里确定首批试点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外事办三个部门,共涉及非税收入项目40类。其中,省公安厅收费项目21类,罚没项目6类;省司法厅收费项目8类;省外事办收费项目5类。首批纳入新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的非税收入项目9类。其中,省公安厅收费项目5类、罚没项目1类;省司法厅收费项目1类;省外事办收费项目2类。 据悉,目前省级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是将三个试点部门的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纳入新的收缴管理系统,对于三家试点部门未纳入非税收缴管理系统的非税收入项目,将在系统运行一段时间后,再陆续纳入收缴改革的范围。在对新系统运行情况以及试点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年底前在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人事厅和省人防办五个部门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的新非税收入收缴模式。 链接 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利、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 比如:护照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贺驶员考试费、机动车辆管理费、签证费都是非税收入的范畴。(黑龙江日报) 作者:马云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