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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运管费不交了 哈尔滨出租车每年每台节省87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08 黑龙江日报

  本报25日讯今天,记者从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从5月1日起,哈尔滨市将停止征收出租汽车运输管理费。这项费用的停收,可使每辆出租汽车每年节省870元费用。

  据哈尔滨交通局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有关部门“停止向出租车经营企业和司机收取运输管理费等费用”。所以从今年4月份起,哈市出租汽车
运输管理处开始起草相关措施。据统计,哈市目前共有出租车一万一千四百多台,2004年哈市共收取运输管理费用900万元。目前,哈市一辆出租车每月收取运输管理费72.96元。该举措出台后,将每年直接为每台出租汽车节省870元费用,全年为整个行业出租汽车经营者减负900万元。(黑龙江日报)

  作者:闫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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