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季度事故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俊东实习生任月)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一季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数据同样显示,民工安全防范措施不力仍需关注。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
据统计,1~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887起,死亡12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4%和47.5%。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2起,死亡人数10人;道路交通事故1131起,死亡106人;火灾事故744起,死亡4人。全市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事故的60%和88%。 民工安全防范措施需关注 在12起工矿商贸事故中,建筑事故占6起,死亡4人,其中:1月1日,中铁18局五公司在西二环立交工程施工中,由于搭建的铜管支架倒塌,造成一民工死亡;3月24日,咸阳一施工队民工从已被拆除的楼板空隙坠落,当场死亡。还有,违章操作也是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3月2日,西安西玛电机有限公司一技术工在清理铁屑时,被转动的车床卷入,造成头部重伤死亡;3月22日,西安龙马铝业公司一工程师在检查变速箱的润滑喷油情况时,被机器卷住衣袖,致头、颈部受伤,造成死亡。这显示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措施不力的问题仍然不可忽视。 应急预案要环环相扣 市生产安全委员会主任、副市长黄省身在会上强调,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切实有效、环环相扣的预防方案。他说一些单位的应急预案就像换灯泡一样,经常是灯泡坏了,需带电作业,可是有灯泡但却没有梯子,从而导致危急关头延误救援时机。所以要在努力将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的同时,不断检验预案,真正达到应急救援的目的。 | ||||||||